关于招募“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”的紧急通知
各乡镇场党委,县委各部、委、办,政府各局、委、办,县直各企事业单位,人民团体:
经自治区团委批准,今年塔城地区部分“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”名额,由塔城地区团委自主招募。为充分挖掘我县(市)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,使其填充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队伍中来,现将《关于招募“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”的公告》发于你们,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。
共青团和布克赛尔县委员会
2010年7月28日
关于招募“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”的公告
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又称“西部计划”,它是由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组织部门、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。“西部计划”从2003年开始,按照公开招募、自愿报名、组织选拔、集中派遣的方式,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,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乡镇从事为期1-3年的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。志愿者服务期满后,鼓励其扎根基层,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,并在其升学、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。
塔城地区2010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,现面向塔城地区公开招募,此次招募的志愿者均在塔城地区范围内从事志愿服务工作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服务保障
(一) 经费保障。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。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,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(按照人事部、财政部《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》,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:一类区65元,二类区120元,三类区215元,四类区370元,五类区640元,六类区950元),按月发放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;
(二)为加强志愿者管理,志愿者服务期间,档案保留在学校或由人事部门管理;
(三)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,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。报考中央机关和东、中部地区公务员的,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;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,笔试总分加5分;
(四)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,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,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;
(五)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,3年内报考研究生,初试总分加10分;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;
(六)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,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,保费为每人200元,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具有志愿精神;
(二)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;
(三)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,性别、族别不限;
(四)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;
(五)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;
(六)经招募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后须服从调配安排 。
三、报名注意事项
报名活动自2010年7月29日开始,截止到2010年8月4日。2010年8月5日—2010年8月6日,对报名者进行统一体检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。有意报名者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本、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本县(市)团委报名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塔城地区团委:李芳坤 0901-6268651
塔城市团委: 夏慧芳 0901-6223635
乌苏市团委: 布音梅 0992-8502162
沙湾县团委: 刘保平 0993-6011795
托里县团委: 刘红霞 0901-3680331
裕民县团委: 宫徳立 0901-6525969
额敏县团委: 那·欧云莎娜 0901-3342882
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团委: 吉尔格力 0990-6710301
共青团塔城地区委员会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